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:旨在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亚洲文明对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,牢记总书记赋予温州续写创新史、走好共富路,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的嘱托。
第二条:聚焦温州“千年商港、幸福温州”城市定位,以“诗意、活力、开放、幸福”的城市品格为价值引领,加大“东亚文化之都”品牌传播力与影响力。
第三条:中央在新形势下对文化产业战略地位和重大作用的准确把握,标志着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已经成为国家战略,对提升全民文化素质、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、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。
第四条:依托当地独特的文化和旅游资源,挖掘当地悠久的历史文化、秀美的自然风光和富集的物产资源融合发展。
第二章 评审团组成
第五条:专家评审团由文化和旅游创意领域行业、学术、企业、非政府机构专家及社会企业家组成。
第三章 参赛资格和作品提交
第六条:截止时间(报名表和参赛作品)2022年6月30日 (以最终上传完毕日期为准)。
第七条:所有参赛报名作品确保原创,须按要求以多媒体文件和电子文件格式(JPG或者PNG格式)在文旅中国客户端活动页面上传提交,每件参赛作品提交时,均需附200字左右的设计说明。
第四章 提交事项
第八条:在文旅中国文创大赛网站报名参赛提交作品的同时,参赛者需按以下内容要求填报:
1)参赛作品应注明创作者姓名、作品名称、作品类型、创作时间、详细地址、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及设计说明。
2)参赛者须按要求完整填写参赛作品报名表,除必填内容外,还须将报名表中有关作品创意制作团队的人员构成填写齐全。信息错填或未填写联系方式导致无法联络的,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。
3)本次大赛无需交纳参赛费用,参赛作品如需打印或制作等费用均由参赛者团体及个人自行负担,因参赛者上传作品延误、错误、损坏和丢失等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影响参赛,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第五章 评审办法
第九条:评选方式
1)作品筛查。大赛将对所有参赛作品按照征集方向要求进行初步筛查,剔除不符合要求的参赛作品。
2)初赛遴选。对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进行遴选,并择优选取上报至大赛组委会,作为入围大赛作品。
3)大赛初评和复评。根据评审委员会意见制定具体的评分办法,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审打分,评选出最终大赛获奖的作品。由大赛专家委员会组织评委进行大赛复评工作,拟采用百分制评分的办法,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打分,最终评选出各奖项名次。
第十条:评选标准
1)根据大赛指导思想,本次大赛在选拔创意设计作品的过程中,除了具有综合性、整体性和特色性的审美印象以外,是否体现鲜明温州城市文化和旅游元素,能否形成传播效应,是否具备灵活性和商业开发价值,能否对现有产业文化升级具有促进作用,未来能否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,将成为重要的评审标准。
第六章 知识产权
第十一条:参赛者在报名时应当提供真实个人资料,大赛组委会对作者身份的真实性不作实质性审查,但是个人资料失实将会失去其作品获奖、发表机会。
第十二条:参赛者提交的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、商标权或其他权利,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习俗。凡涉及抄袭、剽窃等行为的,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,与主办单位及组委会无关,并且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。
第十三条:非命题大类参赛作品的署名权及版权归参赛者所有。
第十四条:命题及公益类赛事的作品署名权归参赛者,版权以每个命题赛事具体要求为准。
第十五条:参赛者同意无偿提供并授予大赛组委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权利:
1) 组委会拥有所有参赛作品的复制、发行(纸质及数字)、出租、展览、培训、放映、网络信息传播、录音录像等权利,不再另付费用。
2) 组委会可将参赛作品及点评、教师参赛微课作品、电子读物等上传至相关资源库,供教学参考。
第十六条:大赛组委会拥有赛事最终解释权。
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,一经报名参赛,即表明参赛者同意并遵守本章程条款。